中新網衢州7月29日電(見習記者 施佳秀 通訊員 周秀濤) 為了不過700元的利潤,男子楊某利用客車向下家何某托運冰毒70克,卻沒想到整個運毒過程都在警方的監控之中。7月28日,浙江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對該起販賣毒品威剛記憶體案件進行了宣判,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以非法持有毒品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1萬元。
  經查明,楊某與何某此前就因販毒相識,在何某囊中羞澀無力支付毒資時,楊好房網某還曾給過何某毒品讓她以游戲幣抵價。
  有了這份“情誼”,何某在被“毒友”催促購買一批毒品用來吸食販賣時第一時間想到了楊某,雙方在SD記憶卡簡單商議後就相互約定,楊某同意以80元每克的價格將70克冰毒賣給何某,並以貨到付款的形式交易,而楊某從他人處的冰毒進價為每克70元。
  2014年4月27日下午,楊某來到杭州汽車北站,將毒品藏在包裹內交給黃牛要求運往衢州,但楊某並不清楚,他的行為從此時microSD開始就已經引起了警方的註意。
  4月28日上ssd固態硬碟午,當這輛帶著毒品的客車緩緩進站後,早已等在車站的何某上車找到包裹還不及離開,此前已在周圍設伏的民警在觀察到這一切後,當即上前對何某進行了逮捕。兩天后,躲藏在杭州某家旅館的楊某也被抓獲。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楊某知是毒品而向他人販賣,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何某非法持有冰毒,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作出如上判決。(完)
(原標題:男子為賺700元托運冰毒70克 因販賣毒品罪判15年)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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